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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铮: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时间:2025-08-26 07:22:00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的重要特征,是大国参与全球分工与国际竞争的核心优势,也是我国实现长期和全局目标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近些年来,我国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市场规则逐步优化,市场壁垒有效降低,市场功能不断提升,市场活力持续释放,市场效率明显改善,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坚强支撑。当前,我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入纵深推进阶段,必须统筹好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扩大制度型开放,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加快落地,着力破除建设过程中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

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内在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市场资源是我国的巨大优势,必须充分利用和发挥这个优势,不断巩固和增强这个优势,形成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雄厚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我国经济发展向内需主导转变,并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新安全格局。这些都需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进而做强国内大循环、释放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厘清市场与政府边界、促进内外市场良性互动。

从做强国内大循环看,社会再生产包含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相互依存的环节,其顺畅循环是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只有实现这些环节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领域之间的协调统一,才能避免出现由于部门割裂、资源错配和循环中断而造成的结构性矛盾。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做强国内大循环的基础支撑,可通过加快社会总资本再生产,有效实现总供给与总需求总量平衡、供给与需求结构匹配、投资与消费关系协调,防止经济大幅波动、有效供给或有效需求不足以及产能结构性过剩等问题的发生,切实提高国内经济循环效率和发展质量。

从挖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看,大国经济的核心优势在于规模性、多样性和网络性,本质是通过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网络外部性三大经济机制,将“大”的规模优势转化为“强”的发展动能,而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释放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的必要条件。首先,通过打破区域行政壁垒扩大总体市场规模,有效放大“本地市场效应”,摊薄产业发展的固定投入,并降低技术研发成本,将大国规模经济特征转化为产业发展性价比“优”的优势。其次,通过统一国内市场的设施、标准和规则,实现基础设施的协同建设和共享使用,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避免经济发展的重复投入,把大国范围经济特征转化为产业创新协同性“高”的优势。再次,推进形成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商品和服务市场,有利于增加市场的企业与用户,丰富和拓展产业发展的应用场景,实现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市场价值最大化,把大国经济外部性特征转化为产业发展正外部性“强”的优势。

从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看,如果一个国家的不同区域间政策标准、治理尺度差异大,会导致企业的信息搜寻成本、谈判成本和风险成本增加,造成企业交易效率下降,最终推高制度性交易成本。而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和市场监管公平,相当于降低了全国性交易成本,并解决了跨区域委托代理难题。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以破除区域壁垒、清理歧视性政策为重点,包括地方保护主义、跨区域经营的重复审批、不合理资质限制等,将大幅降低企业跨区域生产经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协同推动资源配置效率与市场交易公平性的双重提升,实现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力。

从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看,国内市场规模越大其国内分工深度和迂回生产程度通常越高,对全球要素资源的虹吸效应就越大,而内部市场连通性越好,其参与全球分工的成本就越低,对外开放的效率和质量也就越高。全国统一大市场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为基础,通过破除市场分割提高国内市场对外开放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并借助制度型开放增强国际循环质量,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以国际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

从“立柱架梁”转向“积厚成势”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既是发展命题,也是改革命题。当前,我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已从“立柱架梁”进入“积厚成势”的新阶段,重点要解决建设过程中影响相关政策落实的制度性、结构性、系统性矛盾。

从“制度建设”转向“同步建章立制与系统落实”。前一阶段,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重点在形成“四梁八柱”的制度体系,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等顶层设计的制度文件,相关职能部门配套出台了专项任务的实施文件,各地区也根据地方实际出台了加快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形成了较为体系化的制度和政策框架。下一阶段,应从统一政府行为尺度和市场监管执法入手,逐步规范地方政府在治理经济中的自由裁量权,推进国家监管部门与地方监管部门、综合监管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的协同联动,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走深走实。

从“物理联通”转向“协同高标准联通与规则统一”。前一阶段,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重点通过完善交通、物流、通信等硬基础设施,破除地理和物理上的市场分割,实现区域间的互联互通。例如,交通一体化推进、冷链物流网络构建、电商平台下沉等,解决了“商品能不能运出去、要素能不能流进来”的问题。下一阶段,应致力于统一市场基础制度和软基础设施,进一步强化各地区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四大领域基础性制度的统一性,推动市场信息交互和交易平台升级优化和统一标准,通过规则和软设施一体化打破行政壁垒、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真正实现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软联通”与“深融合”。

从“破除壁垒”转向“兼顾地区破除壁垒与市场培育”。前一阶段,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重点通过清理废除各地区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以及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从而破除地区之间的显性与隐性壁垒。下一阶段,应坚持“破立结合”,既要“拆墙”更要“建路”,不仅要打通地区间行政阻隔,更要在制度规则统一的基础上,构建跨区域市场基础设施、交易平台和服务网络,高标准培育要素资源市场,让市场在统一规则下自主成长,不断强化市场功能,让市场真正“活”起来、“长”起来,推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从“内部统一”转向“统筹内外规则对接与市场联通”。前一阶段,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重点围绕“五统一、一破除”,不断培育发展强大国内市场,持续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下一阶段,应积极顺应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格局变革,通过统筹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扩大制度型开放,逐步实现内外规则对接,保持和增强对全球企业与资源的强大吸引力,增强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中的主动权,塑造出我国国际竞争和合作新优势。

关键在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制度调整过程,应针对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以及对外竞争合作中的突出矛盾,围绕“五统一、一开放”的基本要求,持续释放我国超大规模市场潜力。

聚焦优化监管治理,提高公平竞争的有效性。推进跨区域的市场一体化监管,统一市场管理和服务系统,推动实现异地政府服务部门的信息共享、资质互认、执法互助。更多用市场化和法治化手段,跨行政区“反内卷”,防止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聚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高区域竞争的有序性。引导各部门和地区结合实际分领域出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的监管规则。规范地方招商引资,健全地方招商引资决策和评价机制,完善招商引资考核机制,加强招商引资信息披露。制定规范各地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统一制度,优化招标投标交易程序,加强对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审查。

聚焦推进宏观治理改革,提高利益激励的可持续性。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设立差异化考核标准,合理增加或纳入营商环境建设、政府信用、基础设施覆盖率、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等相关指标的考核权重。推动税收和统计制度改革,制定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相适应的配套政策。构建有利于市场统一的信用体系,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强化信用信息共享与跨区域互认。

聚焦扩大制度型开放,提高协同开放的联通性。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扩大我国统一大市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在全国加快复制推广成功经验,打造更多开放高地。推进内外贸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着力推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市场渠道对接、一体化发展环境优化,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研究员 曾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