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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船山区中小学招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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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提高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构建公平、透明、清廉的招生入学环境,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做好船山区2025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
6月23日—7月15日(报名系统将于6月23日上午8:00开启,7月15日上午8:00关闭。)
报名方式
招生入学工作全部纳入“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后简称“全省招生系统”)进行公开阳光招生。
报名流程
凭相关原件资料到各校现场审核→在“全省招生系统”上传资料网络申请→学校网络初审、录取、通知家长→统筹学位录取。
二、报名条件
城区小学招生
凡船山行政区实际管辖区内年满六周岁(截至2025年8月31日)适龄儿童的监护人(父母)在船山辖区内购房,或监护人无房但户籍在船山行政管辖区的,均符合入学申报条件;在船山行政管辖区经商或务工人员子女,可在船山区就近的公办学校申请学位。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应当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提交延缓入学申请,报经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入学的,可正常申报补充入学。
农村小学招生
自发文次日起即可开始线下登记,由负责招生的老师帮助家长将新生信息上传到“全省招生系统”有序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
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初中学校招生
实行以属地乡镇为学区进行招生,各初中校可以在市教育局发布公告之日启动招生。家长或学生可与当地小学对接,做好现场查证核实,指导家长或学生将相关资料上传到“全省招生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最后由各校在网上批量录取(网上申请方式同上)。各小学应积极配合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高中学校招生
高中阶段新生招生工作按市教育局规定进行。各初中校务必加强毕业班工作领导,指导学生填报好入学志愿,为高中阶段学校输送合格生源,完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任务。
三、报名类别及上传资料要求
以下四类适龄儿童属第一批次招生范围。
学区内适龄儿童
指法定监护人(父母)房屋产权在学区内,以商品房产证地址为准,或在学区内的公租房、廉租房居住和房屋产权属祖辈的“三代同堂”儿童。
拆迁安置户子女
以新房安置的,在新房学区学校入学。以货币化安置的,在新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暂无居住地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仅有城区户籍的儿童
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空挂在本学区其他人户籍上的,不划定固定学区,该类儿童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以上三类适龄儿童入学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是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
二是法定监护人(儿童父母)所有权在51%及以上的实名所属房产证(新购房未入住的以监护人网签合同为准)。
三是“三代同堂”(户籍在同一户籍簿或者是同一个户籍的分户本),需提供房管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
优抚对象子女
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空挂在本学区其他人户籍上的,不划定固定学区,该类儿童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资料审核
辖区内适龄儿童招生,由学校负责审查。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招生,由区教育局严格审查资格,统筹学位分配到相关学校。
第一批次
学区内适龄儿童和优抚对象子女招生(6月23日—6月24日)。
第二批次
外来务工经商创业等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招生(6月25日—6月27日)。
第三批次
全区统筹招生(6月30日—7月4日)。
五、相关附件





六、监督(举报)电话
船山区教育局机关纪委:0825-2370193
船山区教育局教育股:0825-2234325
